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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官举报他人可立功减刑值得点赞-凯发唯一官网登录

    来源:江苏新闻周刊    发布时间:2015-12-09 09:27    编辑:袁媛

近日,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公开开庭宣判

近日,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公开开庭宣判。因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,云南“首虎”沈培平被从轻处罚。(12月8日新浪网)

近日倍受公众关注的云南“首虎”沈培平受贿一案开庭审理,出人意料,受贿金额高达1615万的沈培平一审仅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如此从轻发落为哪般?依据就是沈培平主动向办案机关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,构成重大立功,依法从轻判处。

细心的网友会发现,这并非首例。公开报道显示,近年来至少有8位官员落马后火速将其他官员“拉下水”,其中5名落马官员因检举他人被从轻处罚。一些落马官员因举报嫌犯涉案重大、提供线索至关重要甚至从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。这是否有法可依呢?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规定,对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,查证属实的,或提供重要线索,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,可从轻或减轻处罚,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减轻或免除处罚。而且刑法对于立功情节的认定是极为细致和严格的,综合多种因素予以认定。客观上,刑法上的这种规定是在鼓励、刺激贪腐官员相互揭发、检举,从而为办案机关提供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线索,进而有效推进反腐工作的开展。

但不少网友担忧,刑法上的这种规定的确对提升办案效率、侦破一些大案、要案有帮助,但也不免引发质疑,这是否有损法律的威严。毕竟贪腐行为违法先严重违纪,性质恶劣,影响极坏,不仅自己身败名裂,还摸黑党和政府形象,离间干部群众鱼水之情。对贪腐官员自然没必要予以任何方面的宽大处理,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,才能杀一儆百,震慑顶风违纪者、不知收敛者,彰显规党纪的威严,维护党政府形象,捍卫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

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。一些相互举报的贪官往往属一个“圈子”、一个“山头”、“知根知底”的,或是一个腐败体系的同事、上下级,对彼此违纪违法行为了如指掌。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也让公众见识到了官场的种种丑态,为了权钱名利营织官商人脉,忙着拜“山头”、加“圈子”,把“公权”变“私器”,形成利益联盟,一旦遭遇组织调查,便联合反扑、进行歇斯底里的抵抗,真可谓“同呼吸、共命运”。谁能想到,曾经订下的攻守同盟,在面对刑法制裁时,却立即崩溃。由此不禁让人感叹,举报立功减刑是对攻守同盟的讽刺?在个人利益面前,贪腐者还是选择利己,这也正验证了贪腐者卑劣的德性。

但这种担忧忽略了一个根本的认知,法纪的手段既包括惩戒,又包括教育。刑法上对于检举可立功减刑的规定,目的在于尽快将贪腐官员归案惩办,以彰显法律权威,而且对于举报立功的认定是极为严格细致的,也并不影响对贪犯的教育和惩戒。从这外角度来分析,无疑,贪官举报他人可立功减刑是值得点赞的,无形之中就让贪腐者的攻守同盟立即瓦解。(特约评论员:伍文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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